
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会长张清
3.15虽然过去,但各种投诉都在这一段时间内集中起来,俗话说“买卖不一心”,消费者与服务者之间不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摩擦。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千人一面,并且涉及建材、设计、家具等诸多环节,家装投诉这一与家居业服务质量相伴随的问题,再一次成为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关注度极高的问题。有哪些较为典型的集中投诉案例值得“后家居消费者”借鉴反思?近日,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会长张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,并就消费者投诉较多的三大问题,工程质量问题、设计工艺问题、合同约定问题一一解析。
工程质量问题
事件回放:近日,记者邮箱里收到这样一封地板投诉信件。市民徐女士的小户型装修,包工包料造价1万元,先是工程遭遇延期,而后又发现木地板出现质量问题。该公司主动与徐女士联系,随后徐女士表示年前装饰公司已经对她的木地板进行维修。可如今,徐女士的木地板再次出现问题。徐女士说由于所使用的木地板厂家已经不再生产,所以装饰公司给予的处理是重新掀开进行铺装维修,年后,徐女士发现又有地板开裂、掉皮,餐桌下的墙边和阳台部分,徐女士都拍下了木地板开裂的痕迹。装饰公司的解释是,房子过潮,空间小,业主使用不当造成;而业主对此存在异议,认为当初的装修是包工包料,所以厂家没有可以配套更换的地板时,装修公司应重新铺设地板。
分析:业内有关人士分析认为,一般达到基本质量保证的家庭装饰花费,如果基础装修按每平方米计算,加上水电路改造等,装饰完成后,70多平方米的施工面积,包括了灯具安装、推拉门等项目,报价仅为1万元,引人深思。记者采访业内人士得知,工程施工可以“做手脚”的地方太多,“隐蔽工程材料、板料用材、油漆……”业内人士告诫,消费者的家装消费在考虑价格因素的同时,也应考虑装饰公司能够提供的质量保证,装修以入住为前提,而不是以压价为最终目的。如一块大芯板材,从几十元到二百多元都有,前期装修视觉上不会有太大差别,但后期使用上差距会越来越明显,价低的板材环保性能会大打折扣,而成为后期居住的隐患。
设计工艺问题
事件回放:消费者张先生和妻子拿着厚厚的投诉证明资料,来到报社,其中详细记录了四项工艺共20个焦点问题。飘窗人造大理石台面、厨房博物架推拉门、卫生间推拉门、鞋柜、阳台门套及推拉门、电视柜漆艺、电视墙、吊顶、双卧室木制门、卫生间和厨房扣板等存在问题,以及灯具、洁具未安装,水电管线未使用承诺品牌、包力管未按正规工艺施工等20个问题。张先生多次奔走,该装饰公司一直推脱,且当初的项目负责人王某声称已不在该公司干了。张先生有苦难言,因为当初是被小区内业务员拉单签订的装饰合同,最初并不曾到该装饰公司查看施工资质等证明材料。据张先生说,所在小区内有几户都是该公司负责的,几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。
后经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证实,该装饰公司不具备施工资质证书。记者发现该装饰公司位于合肥某大街的某处居民楼内,楼道里挂个简易牌子便开张营业了。
分析: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会长张清说,根据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 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规定,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,不得偷工减料,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。一些经过改头换面的非正规家装公司,简单包装便组成装饰公司,公司成员参差不齐,不按规定出示施工设计图纸,特别在一些业主不懂的隐蔽工程方面,更容易 “使诈”,而一些水电路隐蔽工程往往属于家装工程中的关键部分,操作不当极易构成“癌症”工程,后期维修、更改都无法进行。业内也有苦难言,一些家装非正规军,往往也是靠打 “价格战”,争夺家装市场份额,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,稍有风吹草动,便人走楼空或改名易主。
合同延期问题
事件回放:在大大小小的投诉中,集中度最高的就是工程未按合同履行的延期问题。上例中的张先生,施工面积为75.4平方米,工程造价12800元,工期自2007年8月至2008年3月,大量承诺项目及质量未合格的工程遗留,工程仍未结束。张先生投诉到该装饰公司所辖区工商分局,工作人员最初给予调解,但装饰公司与业主未达成协议。该家装维权事件目前仍在处理阶段。
分析:对此,合肥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张清会长表示,根据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,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。不愿协商、调解或者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此外,涉及如家装、医药等专业领域的投诉,最好到专门机构办理,根据法律规定,消费者寻求权益的保护可以选择多种途径,可以向政府部门如建设厅等相关主管单位申诉,也可以到社会团体如家装协会、建筑协会等寻求帮助。实际过程中,大多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反映,由于没有精力较劲,对于或大或小的问题,大多不了了之。 (本报记者 宋杨琛)